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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二手房成交4月1日起按地税核准价征税

发表于2012-04-03

按核准价征税,买家交易成本增加。

南都讯 记者邱永芬 广州《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》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。按揭人士现场反馈,此前“一刀切”的交税方式几近废止,具体每套房的交税价更贴近市场价,“原来100万元成交的房子可按80万元交税,现在逼近100万元了”。

“按评估价计税,交税增加了”

“变了,变了,今天实行新规定”。4月1日上午,大源按揭人士告诉记者,某区房子原来不管什么类型的房子都是按8700元/平方米交税,但现在进行细分了,具体交税价比原来高得多,买家一下子表示难以接受。

多家按揭公司人员均反馈,以前交税是按房管局的提供评估价,现在地税自行制定核准价收税,预计新实行的计税方式所缴的税费比原来高。

“以前各个区有一个评估价,现在这个价格会经过找专门的评估公司评估,结合中介给出的成交价,还有市场价综合一起评估,导致一些交易交税税额增高了”。亿达按揭人士说,比如以前市场均价100万的,基本可以打个8折以80万元来交税,但现在报80万,基本按100万元来交税了,“现在交税总价更贴近成交价”。

据了解,此前由于“一刀切”,也曾有买家向本报反馈不平。一名去年曾买了黄埔一砖木混合结构房子的买家诉称,其所购的房子于上世纪70年代所建,结果税局所给的最低交税基准价略高于实际成交价。听闻实行新的计税方式,她表示叫好。

“比如珠江新城板块的房子,实际成交价3万元/平方米,但按该板块的综合评估价,以前有时可按1 .5万/平方米来交税;而成交价才1 .8万元/平方米的房子,也按这个标准来交税”。一名中介人士表示,4月1日实行新的计税方式后,可以避免“一刀切”。

记者走访获悉,一些买中低档物业的买家对此政策并不抗拒,但有高档买家反馈“郁闷”。据透露,比如天河区原来一套300万元的房子,选择一次性付款原来可按低至150万元总价征税,但目前或将面临按实际成交价300万元来交税,总体交易费用将大大增加。

此外,还有按揭公司透露,新实行的计税方式也令外地买家交易时间及交易手续相应变得麻烦。

“由于外地买家在递件后需要补《无房证明》,以前在递件完成后,买家补交了《无房证明》,打税单时业主不用到场,但现在要求买家业主一定要一起到场!”昨日,某大型按揭公司埋怨,由于一名业主出差,其代理的一单业务交易时间相应被拖延。

市地税:无正当理由需执行

广州地税宣传部门人士证实,地税从4月1日起运行新的存量房评估价系统,买卖双方无正当理由的,都需按新的评估系统来征收税费,此举为避免一些阴阳合同存在。

记者从广州地税官网看见,新计税方式于3月31日挂上官网。《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》对多项交税方式进行明确规范。据了解,税局在审核后发现纳税人的理由不正当或证明材料不充分的,对评估计税价格不作调整。发现纳税人理由正当,证明材料充分的,对其申报价格可予以认可。

据了解,早在3月30日,国税总局局长肖捷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答问时表示,已就二手房交易的税收征管工作与相关部门进行研究部署,开始试行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对二手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,部分地区因此上调二手房交易价格。

发表于2012-04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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